资产证券化的简述与分析/刘成江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22:54:29   浏览:940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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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简述与分析

刘成江


  对于企业而言,传统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股权融资(增发股票)和债权融资(借入债务)。以上两种融资的方式各有其弊端,增发股票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举借外债则会使企业的负债率增加,改变其财务结构。资产证券化正是弥补这两种弊端应运而生的产物。法经济学的理论认为,法律制度制定的目的在于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增加社会财富,也就是以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的最佳配置、促使有效益的结果的产生。资产证券化的出现,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法律制度的责任在于,如何将这一融资方式纳入法律轨道,使之规范化。因而对其进行法律分析有着重要意义。
  资产证券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引人注目的金融创新之一,对世界金融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资产证券化的试点也是被称为中国目前进行的最伟大的金融创新实践。本文主要从法律的视角阐述资产证券化的两大核心技术,希望通过其核心原理的论述,厘清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原理。
以市场为基础的证券化融资活动包括两种证券化方式,即一级证券化(也称初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 一级证券化是指资金需求者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直接向资金供给者融资,如发行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即传统意义上的直接融资方式。二级证券化是指以一定的存量资产为支持,将这些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重新包装组合或分割后,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以发行证券的方式将这些资产转化成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上述的二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集合(法律本质上是债权)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v ehiCle简称SPV),由其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分离和重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并增强资产的信用,转化成由资产产生现金流支持的可自由流通的证券,并销售给投资者的活动。资产证券化按照基础资产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简称MBs)和资产支持证券化(Asset Baeked Seeurities简称ABS)。
  资产证券化的特征:
  (1)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资产信用融资方式,首先,资产证券化创造了将既存的静态债权转化为担保证券发行的流动的信用资产,是一种对存量资产进行证券化的过程。它不同于企业以其整体信用,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建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增量的证券化过程。其次,ABS权益偿付的来源主要是证券化资产及其所产生的现金流,信用评级机构也主要根据证券化资产的质量和交易结构的安全性来评定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由此就将证券的风险锁定在特定资产的信用上而与发起人的信用相分离。它既不同于以借款人整体信用承担偿付本息义务的一般的贷款和企业发行债券的融资方式,又不同于以还未发生的项目未来收益和项目资产本身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项目融资方式。最后,在资产证券化的操作中,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不存在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实现了直接接触,属于一种直接融资方式。这不同于通过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方式。
  (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首先,资产证券化创造了一个SPV,将拟证券化的资产通过“真实出售”转移给SPV,实现了偿付能力与发起人破产风险的隔离。其次,证券化过程中一般会先将资产按照一定条件,进行分解、重组和配置,以便在发起人总体资产质量和信用等级不变的情况下,提高证券化资产的质量和信用等级。而且为提高证券化资产的质量,增加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发起人往往还要在资产信用等级的基础上,由自己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对资产进行信用增级。这种融资方式优于传统的没有对资产进行加工而向银行借款融资形式。
  (3)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提供表外融资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使得发起人在不增加负债的情况下,能够筹集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发起人将拟证券化的资产 “真实出售”给了SPV,就应当将证券化的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剔除。这不同于传统的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通过股权融资可能动摇公司的股权结构,稀释原股东的股权。债权证券则代表了证券持有人对公司所享有的定期支付利息并支付本金的债权请求权,改变了公司的负债的总量与结构。
  (4)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虽然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有很多项费用支出,如信用评级费用、账户托管费用、证券承销费用等等,但是资本证券化总的融资成本仍低于传统的融资方式。由于成功的破产隔离与信用评级可大大改善资产支持证券的融资条件,使资产支持证券可凭较高的信用等级以更有利的利率条件融资。
  (5)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风险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风险的市场化融资方式。一方面,相比由于现金流不确定而可能导致完全违约风险的单项金融资产,尽管一组金融资产或一个资产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组合中每一资产现金流的特性,但由于大数定律的作用,整个组合的现金流却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并且其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当小,从而降低了投资对象的非系统性的风险。另一方面,证券化过程中SPV的不破产机制、信用增级、优先与次级证券结构设计等大大降低了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投资者有了“破产隔离”作为保障,极大地减少了因原始权益发生接管、重组等事件而带来的风险。
一个完整的证券化融资过程需要以下主体的参与:原始权益人即融资需求者、特殊目的机构(SPV)即证券化的发行主体、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投资银行即证券承销机构、服务商即资产委托管理者、托管银行、投资者。 其主要的运作环节包括:
  (1)选择与确定证券化资产。发起人应首先将自己拥有的能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债权资产按其利率、期限和类型等加以清理、估算和审核,组成个同质的资产池。同时,考虑资产的坏账风险损失估算和证券化成本扣除,确立资产证券化的预期目标,保证资产池预期现金收入大于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权益。
  (2)组建特殊目的机构SPV。SPV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核心,也是这一融资过程的特色所在。作为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的产物,SPV必须以经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其主要角色是充当发行主体,购买发起人需要证券化的资产,以此为支持发行证券。
  (3)资产的“真实出售”。发起人将拟证券化的资产分离和重组后,就要把这些资产转移给SPV,以实现资产的风险与发起人的“破产隔离”。所谓“破产隔离”是指原始权益人破产与否与证券化的资产没有一点相关性,也就是,如果原始权益人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出售给SPV用以支持证券化的资产不能列入清算范围之内,原始权益人的债权人对证券化的资产没有追索权,同时,SPV的债权人对原始权益人的其他资产也没有追索权。 因而,这种资产转移在性质上必须构成“真实出售”,即在法律上和会计上都必须达到资产所有权被转移的要求,SPV在交易行为之后获得资产的收益和承担资产损失的风险。
  (4)信用增级。为了使资产支持证券能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者,并降低发起人的筹资成本,SPV常常要对资产进行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是运用各种有效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确保SPV向证券投资者按时支付投资本息。
  (5)信用评级。在资产增级之后,SPV再聘请评级机构对拟发行的ABS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由于上述安排的介入,这种情况下的资产支持证券都能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随后,SPV将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向投资者公布,并准备证券发行的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此外,SPV还要根据需要,确定证券权益受托人,为投资者利益管理所发行的证券。
  (6)SPV发售证券并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
  (7)管理证券化资产,到期偿付证券权益。SPV收取的证券化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偿付投资者持有的证券权益,而不得进行任何红利分配或进入破产。
  (8)资产证券的清偿。即在证券偿付日,SPV委托托管人按时、足额地向投资者偿付本息。
以上是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的一般原理,尽管在实践中每一次的运作可能不同,但一般说来,资产证券化都是围绕着SPV这个核心展开的,并且“风险隔离”与“信用增级”是决定证券化成败的关键。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1.资产证券化在国外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房屋建筑业日渐繁荣,住房抵押贷款的主要提供者——储贷协会也随之快速发展,到1929年已达到12000家之多。 但是,1929年一1933年的大萧条使得全美25%的人失去工作,导致大量住房抵押贷款被迫清偿。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减少抵押贷款发放者的贷款利息损失,大萧条后,美国政府着手解决住房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先后成立了两家政府性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构来降低住房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即联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军人管理局。前者主要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担保,而后者主要为退伍军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此外,为促进住房抵押贷款的进一步发展,为房地产融资提供便利,美国政府也全力推进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使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者有可能在他们流动性缺乏时,将一部分抵押贷款售出。
20世纪70年代,国际经济形势急剧变动,给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不确定性,也造成了银行财务机构的脆弱,使银行业发生了危机。银行融资成本不断上升,存贷利差收入不断下降,银行的利率风险和破产风险不断上升,使得美国的储蓄机构面临日趋严峻的生存危机。1970年,隶属于美国政府的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以所持有的抵押贷款资产的未来预期现金流向资本市场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开创了资产证券化的先河。随后,资产证券化因迎合了当时市场而获得迅速发展。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到企业应收款证券化,被证券化的资产及种类越来越多,市场也随之越做越大,使得资产证券化市场成为美国仅次于联邦政府债券的第二大市场。由于此类证券由联邦政府发行,类似美国政府债券,安全性仅次于联邦政府债券,因而被称为“银边证券”。 此后,随着金融管制在欧美的放松和巴塞尔协议在各国的实施,银行对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的重视,作为一种获得流动性的有效手段和具有显著结构效率的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技术很快被各国吸收采纳,大大刺激了资产证券化在各国的发展。
  2.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也开始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通过发行地产证券的方式进行证券化尝试。这次发行具备了资产证券化的某些基本特征。1996年广东珠海高速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以高速公路收费和交通工具注册费为支撑发行了两批共2亿美元的债券。1997年,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以其北美航运的未来收入为支撑在美国通过私募形式发行了总额为3亿美元资产支持证券。2000年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荷兰银行在深圳签署了为期3年总金额为8000万美元的贸易应收款证券化项目协议,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此次发行获得了穆迪和标准普尔在国际短期资金市场上的最高评级,是中国此类实践中最成功的典型案例。
  2005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启动。国家开发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将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国家开发银行此次即将推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被称为ABS,即以其自身拥有的煤电油运、通信、市政公共设施等领域的信贷资产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这次将要推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MBS,即房屋抵押贷款证券。据了解,建行初步确定首期拿出约50亿元的住房抵押贷款,打包成一个资产池,并以此作为支持资产发行证券。这50亿元住房抵押贷款来源于建行上海分行、福建分行和江苏分行。建行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将是一种信托受益凭证。也就是说,此次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将依照信托原理,将这50亿元住房抵押贷款从建行的资产中完全隔离出来,在此基础上设立相对独立的信托账户,发行信托收益凭证。
  2005年4月20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公布实施。《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适用本办法。资产支持证券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会计、税收等相关政策另行规定。


北安市人民法院 刘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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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表彰为全省进出口总额超千亿美元作出突出贡献先进单位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政发〔2004〕7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为全省进出口总额超千亿美元作出突出贡献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3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非典疫情和洪涝灾害的严峻考验,迎难而上,顽强拼搏,扎实工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开放型经济再上新台阶,全省进出口总额超过1000亿美元,达到1136.4亿美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61.7%,其中出口591.2亿美元,同比增长53.7%。为鼓励先进,促进全省对外贸易更快更好发展,省政府决定,对为全省进出口总额超千亿美元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为全省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地、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为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为全省进出口总额超千亿美元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名单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为全省进出口总额超千亿美元
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名单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对外贸易集团公司
  常州大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国信集团
  吴江市外贸集团公司
  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海澜集团公司
  江苏晨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城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苏阳光集团公司
  江苏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金鼎电动工具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云蝠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瑞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希捷国际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苏州爱普生有限公司
  仁宝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
  旭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4: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附件4

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


一、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制定本附件。

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对澳门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实施本附件表1所列明的具体承诺。表1是本附件的组成部分。有关通信服务中的增值电信服务的承诺自《安排》签署翌日起实施。

三、对于本附件未涉及的服务贸易部门、分部门或有关措施,内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第2条最惠国待遇豁免清单》执行。

四、对于本附件表1所列明的具体承诺的实施,除执行本附件的规定外,还应适用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五、自2004年1月1日起,对本附件涵盖的服务领域,澳门对内地服务及服务提供者不增加任何限制性措施。
六、双方将通过磋商,拟订和实施澳门对内地进一步开放服务业的内容。有关具体承诺将列入表2。表2是本附件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将通过磋商,拟订和实施澳门对内地人员取得澳门专业资格的具体承诺。

八、当因执行本附件对任何一方的贸易和相关产业造成重大影响时,应一方要求,双方应对本附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磋商。

九、本附件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附件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
本附件于二○○三年十月十七日在澳门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副部长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司长



―――――――――― ――――――――――

表1
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 1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a. 法律服务(CPC861)
具体承诺
1.允许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联营组织不得以合伙形式运作,联营组织的澳门律师不得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2.允许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澳门执业律师,被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澳门执业律师不得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3.允许已获得内地律师资格的澳门律师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实习并执业,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4.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参加内地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
5.允许第4条所列人员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内地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6.对澳门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广州设立的代表处的代表无最少居留时间要求。澳门律师事务所在除深圳、广州以外的内地代表处的代表每年在内地的最少居留时间为2个月。
7.对经培训合格的澳门律师,授予内地认可的公证人资格。
8.允许澳门律师中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办理澳门法律事务和该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事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b. 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
具体承诺
1.对已持有内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内地执业的澳门核数师、会计师(包括合伙人)每年在内地的工作时间要求比照内地注册会计师实行。
2.澳门核数公司和核数师在内地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d. 建筑设计服务(CPC8671)
e. 工程服务(CPC8672)
f. 集中工程服务(CPC8673)
g. 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除外)(CPC8674)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工程服务、集中工程服务、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A. 专业服务

h. 医疗及牙医服务(CPC9312)
具体承诺
1.澳门与内地合资合作设立的医院或诊所聘用的医务人员可大多数为澳门永久性居民。
2.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行医权的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的最长时间为3年。短期执业期满需要延期的,可重新办理短期执业。
3.允许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内地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中医及口腔(牙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内地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4.允许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毕业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执照行医1年以上后,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5.澳门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为临床、中医、口腔。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D. 房地产服务

a. 涉及自有或租赁资产的房地产服务(CPC821)
b. 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CPC822)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高标准房地产项目服务 1。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F. 其它商业服务

a. 广告服务(CPC871)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 1 在内地设立独资广告公司。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F. 其它商业服务

c. 管理咨询服务(CPC86501、86502、86503、86504、
86505、86506、86509)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一般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营业税除外)、营销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生产管理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和其它管理咨询服务。
2.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办理。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业服务

F. 其它商业服务

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CPC87909)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 1。




部门或
分部门
2. 通信服务

C. 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具体承诺
1. 自《安排》签署翌日起,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下列五项增值电信服务 1:
(1)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2)存储转发类业务;
(3)呼叫中心业务;
(4)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5)信息服务业务。
2.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合资经营第1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中拥有股权不得超过50%。
3.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与内地合资经营第1条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无地域限制。




部门或
分部门
2. 通信服务

D. 视听服务

录像分销服务(CPC83202),录音制品的分销服务
电影院服务
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
具体承诺
录像、录音制品的分销服务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的分销服务。1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0%。

电影院服务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形式建设或改造及经营电影院。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5%。

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
1. 澳门拍摄的华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在内地发行。
2. 澳门拍摄的华语影片是指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法规设立或建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的,拥有75%以上的影片著作权的华语影片。该影片主要工作人员组别 1 中澳门居民应占该组别整体员工数目的50%以上。
3. 澳门与内地合拍的影片视为国产影片在内地发行。该影片以普通话为标准译制的其它中国民族语言及方言的版本可在内地发行。
4. 澳门与内地合拍的影片,澳方主创人员 2 所占比例不受限制,但内地主要演员的比例不得少于影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故事发生地无限制,但故事情节或主要人物应与内地有关。





部门或
分部门
3.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CPC511,512,513 1 ,514,515,516,517,518 2
具体承诺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澳门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以其在内地的建筑业企业的实际人员数量为资质评定依据。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全资收购内地的建筑业企业。
3.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建筑业企业承揽中外合营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4.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的建筑业企业申办资质证应按内地有关法规统一办理,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部门或
分部门
4. 分销服务

A. 佣金代理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B. 批发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佣金代理和批发服务以及设立独资外贸公司。1
2.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批发商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前一年的资产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 2 设立批发商业企业,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3.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外贸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澳门服务提供者前三年的年均对内地贸易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贸公司,澳门服务提供者前三年的年均对内地贸易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4.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资经营佣金代理和批发业务无地域限制。



部门或
分部门
4. 分销服务

C. 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零售商业企业。1
2.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零售商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前三年的年均销售额不低于1亿美元;申请前一年的资产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设立的零售商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600万元人民币。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零售企业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地级市,在广东省扩大到县级市。
4.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零售企业经营汽车销售。2
5. 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广东省境内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其营业范围为商业零售,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部门或
分部门
4. 分销服务

D. 特许经营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从事特许经营。1



部门或
分部门
7. 金融服务

A. 所有保险及其相关服务

a. 寿险、健康险和养老金/年金险
b. 非寿险
c. 再保险
d. 保险附属服务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保险公司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集团,按照内地市场准入的条件(集团总资产50亿美元以上,其中任何一家澳门保险公司的经营历史在30年以上,且其中任何一家澳门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进入内地保险市场。
2. 澳门保险公司参股内地保险公司的最高股比不超过24.9%。
3. 允许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取得内地精算师资格后,无需获得预先批准,可在内地执业。
4. 允许澳门居民在获得内地保险从业资格并受聘于内地的保险营业机构后,从事相关的保险业务。



部门或
分部门
7. 金融服务

B. 银行及其它金融服务(不包括保险和证券)

a. 接受公众存款和其它应付公众资金
b. 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代理和融资
c. 金融租赁
d. 所有支付和汇划工具,包括信用卡、赊账卡和贷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包括进出口结算)
e. 担保和承诺
f. 自行或代客外汇交易
具体承诺
1. 澳门银行在内地设立分行或法人机构,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亿美元;澳门财务公司在内地设立法人机构,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亿美元。
2. 澳门银行在内地设立合资银行或合资财务公司、澳门财务公司在内地设立合资财务公司无需先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
3. 澳门银行内地分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资格条件为:
(1)在内地开业2年以上;
(2)主管部门在审查有关盈利性资格时,改内地单家分行考核为多家分行整体考核。


部门或
分部门
7. 金融服务

B. 银行及其它金融服务

证券服务
具体承诺
澳门证券期货专业人员中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在内地依据相关程序申请从业资格。



部门或
分部门
9. 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A. 饭店(包括公寓楼)和餐馆(CPC641-643)
B. 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CPC7471)
其它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建设、改造和经营饭店、公寓楼和餐馆设施。
2. 对澳门旅行社与内地合资设立的由内地拥有多数股权的合资旅行社无地域限制。
3. 允许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佛山市、惠州市的居民个人赴澳门旅游,并不迟于2004年7月1日在广东省全省范围实施。



部门或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A. 海运服务
H. 辅助服务

国际运输(货运和客运)(CPC7211,7212,不包括沿海和内水运输服务)
集装箱堆场服务
其它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 1 以独资形式在内地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以及无船承运人业务。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船务公司,为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利用干线班轮船舶在内地港口自由调配自有和租用的空集装箱,但应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部门
11. 运输服务

F. 公路运输服务

公路卡车和汽车货运(CPC7123)
公路客运(CPC7121,CPC7122)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货运业务。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经营澳门至内地各省、市及自治区之间的货运“直通车”业务。1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的西部地区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客运业务。




部门与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H. 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仓储服务(CPC742)
具体承诺
1.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仓储服务。
2.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仓储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部门与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H. 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货代服务(CPC748,749,不包括货检服务)
具体承诺
1.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货代服务 1。
2.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货代企业(国际货代)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



部门与
分部门
服务部门分类(GNS/W/120)未列出的部门

物流服务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相关的货运分拨和物流服务,包括道路普通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利用计算器网络管理和运作物流业务。


表2
澳门向内地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 1






1 部门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议》服务部门分类 (GNS/W/120),部门的内容参考相应的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CPC,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1 高标准房地产项目是指单位建设成本高于同一城市平均单位建设成本2倍的房地产项目。
1 在本部门中,澳门服务提供者应是经营(含非主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法人。
1 不含出国、出境展览。
1 根据内地《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执行。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经营音像制品分销服务的内容,应符合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查制度的规定。
1 主要工作人员组别包括导演、编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监制、摄影师、剪接师、美术指导、服装设计、动作/武术指导、以及原创音乐。
2 主创人员是指导演、编剧、摄影和主要演员,主要演员指主角和主要配角。
1 包括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疏浚服务。
2 涵盖范围仅限于为外国建筑企业在其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拥有和所使用的配有操作人员的建筑和拆除机器的租赁服务。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经营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原油批发和佣金代理业务,仍按内地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处理。
2 本附件中,中西部地区包括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西部地区指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湖南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恩施苗族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部地区指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8省。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经营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粮食、植物油、食糖、棉花、成品油零售业务,仍按内地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处理。
2 超过30家分店的连锁店仍按内地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处理。
1 有关法规将另行颁布。
1 在本部门中,澳门服务提供者应为企业法人。
1 “直通车”业务是指内地与澳门间的直达道路运输。在本部门中,提供“直通车”服务的澳门服务提供者应为企业法人。
1 在本部门中,澳门服务提供者应是企业法人。
1 双方将通过磋商,拟订和实施澳门对内地进一步开放服务业的内容。有关具体承诺将列入本表。